标题: | 2020年淄博市炼化、焦化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节能专项“双随机一公开”监察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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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587186982E/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11-13 | 发布机构: | 文昌湖区经济发展局 |
为全面贯彻落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关于炼化和焦化企业生产用电实施阶梯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8〕1451号)、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炼化、焦化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节能专项监察的通知》(鲁能源执监字〔2020〕66号)等要求,淄博市能源综合执法支队抽调骨干力量开展了炼化、焦化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节能专项监察,截止2020年7月1日,专项节能监察工作已全面完成。
我市共有6家企业列入监察名单,其中5家炼化、1家焦化企业。
经监察,山东汇丰集团有限公司和淄博鑫泰石化有限公司的单位能量因数能耗均未超国家规定的11.5kgoe/(t·能量因数)的限定值,山东金诚石化有限公司、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的单位能量因数能耗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单位能量因数能耗的准入值(≤8 kgoe/(t·能量因数))。
1家焦化企业,淄博鑫港燃气有限公司已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要求进行了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