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
标题: 范阳中学信息公开咨询指南
索引号: 1137030058718694XX/2025-552161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30 发布机构: 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

范阳中学信息公开咨询指南

发布日期: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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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阳中学信息公开咨询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指南。

一、咨询方式

1. 电话咨询:学校通过电话方式接受口头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号码为0533 - 7867314 。

2. 书面咨询:咨询人向学校提出书面信息公开咨询,应当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下材料:

1咨询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咨询的信息名称、内容等能够指向特定信息的特征性描述。

同时,咨询人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注明“信息公开咨询” 。

二、咨询时间

1.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 - 11:30,下午14:00 - 17:00。

2. 书面咨询处理时间:学校收到书面咨询材料后,自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学校负责人同意并告知咨询人,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如遇寒暑假,答复时间顺延 。

三、通信地址及邮编

   接受书面咨询的通信地址: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商家镇胡家村。

邮政编码:255000。

四、答复处理

1. 所咨询的信息不属于本办法规定范围的,告知咨询人不作为信息公开咨询处理,能够确定其他处理渠道的,应当告知咨询人;

2. 以信息公开咨询的形式,实质上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告知咨询人应当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3. 学校已就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咨询做出过答复,咨询人重复申请咨询实质内容相同的信息,答复的事实根据未发生变化的,告知咨询人不予重复处理;

4. 所咨询的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咨询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途径;

5. 所咨询的信息未主动公开,但可以向咨询人公开的,向咨询人提供该信息;

6. 学校按本办法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咨询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7. 经检索没有所咨询信息的,告知咨询人该信息不存在;

8. 所咨询的信息不属于本学校负责公开的,告知咨询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咨询主体的,应当告知咨询人相关主体的名称、联系方式;

9. 所咨询的信息不是学校已制作或获取的信息,需要学校对现有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学校可以不予提供。

学校向咨询人提供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指南将适时更新,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