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
标题: 关于做好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58718694XX/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26 发布机构: 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

关于做好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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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明确2022年度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支出方向和使用管理要求,优化资金使用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省、市、区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安排。2022年度衔接资金按照“确保兜底,优先巩固,有效衔接”的分配原则,根据各项测算因素和权重统筹安排下达。

(二)坚持集中使用。在确保兜底,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成果需求基础上,调整优化衔接资金使用方式,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鼓励各镇本着集中连片、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原则,强化区域性扶持、系统性推进,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坚持补齐短板。衔接资金要优先安排到脱贫村以及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数量较多的村,补齐必要的短板弱项。严格按照各级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规范使用管理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

二、资金使用方向

(一)“雨露计划”补助。对脱贫享受政策户和监测帮扶对象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按照每人每学期1500元的标准,对2021年度秋季和2022年度春季两个学期给予资金补助。雨露计划补助资金按2021年度春季补助的人数进行测算,由区级统筹安排使用,多余资金可与其他衔接资金统筹使用,不足部分从切块资金中予以安排。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根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中劳动力和弱劳动力数量占比和乡村公益性岗位任务量进行测算,由区级统筹安排使用,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用于对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帮扶对象中从事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补助。

(三)帮扶救助资金。按照现有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对象中不在医疗保障帮扶范围内的人口数测算,由区级根据省市相关政策变化情况,统筹用于防返贫和防新致贫机制工作,优先用于不在医疗保障帮扶对象范围内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

(四)孝善扶贫奖补资金。以各镇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帮扶对象人口中60岁以上老人占比进行测算,切块分配到各镇,由各镇统筹用于孝善扶贫奖补工作。结余资金可以统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

(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优先支持脱贫村、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较重的村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短板。

(六)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资金。用于衔接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每村扶持100万元,主要通过培育壮大优势产业、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积极打造乡村振兴样板村,示范引领域内乡村全面振兴。

(七)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八)其他使用方向。用于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小额信贷和富民生产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等方面的资金,从切块下达资金中统筹安排。后续下达各类财政衔接资金根据各级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规范安排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资金拨付时限要求。2022年度省级、市级、区级财政衔接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直达资金范围,全区严格落实省委市委“确保过渡期内财政投入力度保持总体稳定”的要求,切实保障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任务资金。衔接资金分配下达后,各镇要将资金尽早落实到项目,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认真落实项目资金预拨制度,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并及时登记录入系统数据;镇财政部门要强化财政资金保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二)扎实做好项目储备。加强项目规划设计,扎实做好项目论证,提前对接项目用地、环评等各项基础工作,做好资金使用合规性审查,切实提高储备项目质量。鼓励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三年滚动项目库建设,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协调配合,实现项目库共建共管共用。衔接资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

(三)有序推进项目建设。镇政府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统筹谋划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健全项目和资金管理运行机制,完善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机制。优化项目和资金管理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实施效率。对符合条件的村庄建设项目,按相关规定落实简易审批政策。通过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四)着力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动态监控资金项目情况。健全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通报制度,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明确资金绩效目标,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一律公告公示。严肃财经纪律,对贪占挪用、违规使用衔接资金等问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文昌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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