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湖区专门教育指导 委员会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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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58718694XX/2024-545386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6-15 | 发布机构: | 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 |
关于《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湖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成立背景
为做好全区专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推动专门教育发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区管理委员会决定成立文昌湖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作为区管理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
二、成立依据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要求,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专门学校开展专门教育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淄博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淄政办字〔2024〕8号)等文件精神,对专门教育工作进行规划研究,拟定全区专门教育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指导各相关部门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予以教育矫治;协调落实专门教育经费等工作。
三、工作机制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地方事业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联络协调、提出工作建议、督办委员会议定事项等。办公室主任由区地方事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由委员会决定,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