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评选2022学年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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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58718694XX/2023-533901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2-15 | 发布机构: | 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 |
各中小学校:
现将2022学年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下简称“三好”、“优干”)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区级“三好”、“优干”在初中、小学在校生中评选。
(二)区级“三好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 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
3. 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良。
(三)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劳动,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2.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
3.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良。
4. 至少任职班委以上职务一学年,且表现突出。
二、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评选推荐“三好”、“优干”应遵循以下程序:
1. 各学校要将“三好”、“优干”评选通知在校园内公布,制订切实可行的评选方案,保证评选的公证性和广泛性,认真组织评选。
2. 各学校根据分配的名额,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按照1:2的比例从各班推荐的学生人选中确定候选人并在学校公布其事迹,最后由学校行政会议负责采取民主的方式评选(会议纪要存档备查),并将评选结果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三天以上),公示无异议,推荐报送区教体办基教科。
(二)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和管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评审小组,充分认识这项工作对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所起到的激励和推动作用,坚持公开、公正、民主、公示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和公示。各单位要坚决杜绝评选工作中存在的营私舞弊现象。对不遵循评选程序,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的单位,区教体办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有关该学校今年和下一年的评选资格。
2、按要求填写报送有关材料。被评选推荐为区级“三好”,“优干”的学生分别填写区级“三好”、“优干”呈报表,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填写区级“三好”、“优干”花名册(上述材料均为一式2份),纸质稿和电子稿务于2023年2月24日前报区教体办基教科,邮箱:8372474@qq.com。
(三)推荐名额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分配名额评选(分配名额见附件),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调整,否则不予审批。
(四)填表说明
1. 区级“三好”、“优干”呈报表中姓名、性别等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栏用电子稿打印,其他意见栏均为手写。填写呈报表时须将“附件”字样去掉。
2. 在填写区级三好、优干花名册时,学校填写如:**中学、**小学,班级填写:初三一班,三年级一班。
三、表彰
区级“三好”、“优干”由区地方事业局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