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
标题: 普通中学各评优项目评选工作安排
索引号: 1137030058718694XX/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06 发布机构: 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

普通中学各评优项目评选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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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中学省市级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名称

省优秀学生

省优干

省优秀班集体

市优秀学生

市优干

市优秀班集体

1

张店区

7

1

1

182

37

34

2

淄川区

39

8

9

136

27

32

3

博山区

15

3

4

76

15

18

4

周村区

9

2

2

64

13

15

5

临淄区

44

9

9

141

29

32

6

桓台县

48

9

9

126

26

28

7

高青县

41

8

8

100

20

23

8

沂源县

50

10

10

133

26

31

9

高新区

0

0

0

42

8

10

10

经开区

3

1

1

32

6

7

11

文昌湖区

0

0

0

7

1

2

12

淄博实验中学

24

5

5

25

5

5

13

淄博一中

20

4

4

21

4

4

14

淄博二中

1

0

0

1

0

0

15

淄博四中(含初中)

21

4

5

31

6

6

16

淄博五中(含初中)

12

2

2

18

4

4

17

淄博六中(含初中)

20

4

4

24

5

5

18

淄博七中

17

4

4

18

4

4

19

淄博十一中(含初中)

15

3

3

22

4

4

20

淄博十七中

10

2

2

10

2

2

21

淄博十八中(含初中)

4

1

1

15

3

3

22

淄博中学(含初中)

16

3

3

17

3

4

23

淄博柳泉中学

0

0

0

12

2

2

24

淄博齐盛高级中学

9

2

2

9

2

2

 

合计

425

85

88

1262

252

277

 

附件2

普通中学各评优项目评选工作安排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的好评。

3.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勤于思考,善于质疑,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本学年体质健康测试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因病或残疾免予测试的除外);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尊重、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日常生活劳动、集体劳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二)优秀学生干部

参评优秀学生干部在优秀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热忱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2.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所从事的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

3.在学生会、班委会、团组织中担任职务,且累计不少于3个学期。

(三)优秀班集体

1.班级具有积极进取、团结互助、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刻苦、奋发向上、勇于创新的优良学风。

2.班级凝聚力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3.在市级及以上比赛等活动中荣获荣誉较多的班级,优先评选为优秀班集体。

二、工作程序

(一)学校推荐

1.组织发动。获得推荐资格的学校须成立评选委员会并制定详细的评选方案,发动师生及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学校评选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要负责人,成员包括分管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代表、任课教师代表、学生和家长委员会代表。

2.班级初评。在学校评选委员会领导下,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实施。成立班级评选小组,成员应包括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评选采取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班级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参选人材料,组织公开评选,当场唱票或通过网络渠道投票并在班级或班级群内公布结果,确定候选人上报学校评选委员会。优秀班集体可以采用级部推荐和班级自荐相结合方式进行,由学校评选委员会确定推荐对象。

3.学校审核。学校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纪要须存档至次年年底备查),对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的人选进行审核。评选会议程序一般为审阅学生和班级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统计结果及时公布。

4.校级公示。依据投票结果,在校内(或校园网络)和拟推荐人选所在班级(或班级群)内公示其基础信息和主要事迹(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照分配限额等额上报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学校直接报送市教育局。公示有异议者经查清事实后,作出继续推荐或撤销推荐资格结论,撤销推荐空余限额按照投票排名顺延递补。

(二)区县审查

1.审核。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推荐对象以及评选程序逐级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拟推荐对象符合评选条件和程序要求。

2.公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通过复核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的推荐对象,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法在网站公示的,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公示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学校及班级、学籍号等,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还应包括任职职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异议反映联系方式等。

优秀班集体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班级所在学校、年级、班级名称以及班级的简要介绍。

3.异议处理。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查实推荐有问题的人选,名额不再允许推荐学校递补

(三)推荐报送

确定推荐的学生和班级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学校分别通过学籍平台填报相应类别申报表,并将有关材料作为附件上传要安排专人负责填报,对填报过程把关负责。省级评优相关材料通过山东省基础信息管理系统报送。具体操作要求请登录系统查看。系统开放时间为:33-3月31日

1.被推荐省级评优对象上传材料包括:

1)学校关于推荐对象的公示材料。原件扫描PDF格式上传,不大于2M

2)学校公示电子照片网页截图格式,不大于300K;或能体现公示具体地点、具体信息、有学生(群众)现场观看场景,上传1幅,不大于1M。

3)区县教育部门审核结果和推荐公示信息网页截图格式,不大于300K;或能体现公示具体地点、具体信息、有学生(群众)现场观看场景,上传1幅,不大于1M。

4)《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申报表》。

省级评优材料上传前请务必先向市教育局报送《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申报表》《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按照市教育局统一安排进行材料上传工作。

2.被推荐市级评优对象报送材料包括:

1)学校关于优秀人选的公示材料原件扫描PDF格式上传,不大于2M

2)学校公示电子照片网页截图格式,不大于300K;或能体现公示具体地点、具体信息、有学生(群众)现场观看场景,上传1幅,不大于1M。

3)区县教育部门审核结果和推荐公示信息网页截图格式,不大于300K;或能体现公示具体地点、具体信息、有学生(群众)现场观看场景,上传1幅,不大于1M。

4)《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申报表》《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汇总表》。

以上材料中的前三项由区县教育部门和局属学校存档。向市教育局报送《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3.时间安排

1)202335日前,各区县和局属学校根据推荐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完成区县和学校审核公示工作。

2)2023310日前,各区县填写《省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汇总表》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电子版材料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3)各区县和局属学校在市教育局指导下通过学籍管理平台逐级推荐上报。

(四)市级审定

市教育局将对各区县和局属学校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对有关异议进行调查后,确定市级学生和班级评优表彰名单,并将省级评优推荐对象报省教育厅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