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2023年幼儿园 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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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58718694XX/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6-16 | 发布机构: | 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 |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2023年幼儿园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原则,以幼儿发展为根本、服务群众为宗旨,规范有序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1、根据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我区学前教育实际情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适龄幼儿招生工作,实行小班、中班、大班三年制。
2、优化多孩家庭入园方式,实行“幼随长”的招生录取方式,为多孩家庭提供便利。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二)招生时间
各类幼儿园实行每学年初(秋季)一次性招生,2023年7月3日前完成报名招生,并将招生情况及现在园幼儿情况报教体办学前科。
(三)招生对象
招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中、大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四)入园报名手续
推行网上登记,规范登记幼儿基本信息居住小区(村)、监护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身份证号、家长职务、收入等信息,同时开启线下渠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成立由园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招生范围,制定招生公告,提前向社会公布。坚持阳光招生,简化招生手续,优化招生服务。完善招生工作应急预案,健全招生工作应急机制,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生,不得跨年度提前招生,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适龄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园考试或测查。严禁虚假宣传,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
(三)加强招生工作宣传。各幼儿园要广泛宣传和解读招生政策,积极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严禁小学化倾向。要在招生入园关键环节和关键节点,集中就群众关心的政策和疑难点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解答群众疑惑,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四)规范幼儿园籍管理。各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幼儿园籍信息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幼儿建档建籍工作。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适龄幼儿各类基础信息的收集和登记工作,于9月30日前将幼儿信息录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幼儿在园同步动态管理,定期更新数据,确保全面真实。
区教体办监督电话:0533-6030107
附: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地方事业局
2023年6月19日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地方事业局 2023年 6月19日印发
附件:
文昌湖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 明 区地方事业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副组长: 于兴华 区地方事业局副局长
吴联芝 区教体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成 员: 张 磊 区教体办基教科负责人
薛金铭 区教体办学前科负责人
张春雨 区教体办综合科负责人
黎 萌 实验幼儿园园长
王红玲 嘉苑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薛金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