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财政局
标题: 文昌湖区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587191319E/2020-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2-19 发布机构: 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文昌湖区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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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全面总结2019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根据《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编制本年报。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

一、概述

2019年,区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依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到依法、准确、全面、及时和合理,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又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扎实、有效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局分管领导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讲求实效,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完善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区财政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5条,其中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网站40条、其他方式15条。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利用网站信息公开。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淄博市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门户网站发布。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供制度保障。所有信息均经过采编人员严格审查,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应当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宜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强化内部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专项监督,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定期对局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维护,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也存在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一是工作机构和队伍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偶尔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优化工作岗位设置,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9无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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