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财政局
标题: 文昌湖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370300587191319E/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30 发布机构: 文昌湖区财政局

文昌湖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3-03-30
  • 字号:
  • |
  • 打印

文昌湖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单位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单位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单位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文昌湖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单位制定、与单位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中期财政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要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控制价审核、农村综合改革、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棚户区改造、财政监督、国有企业管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会计管理等方面涉及本部门相关信息。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单位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单位文化建设、三型单位建设、系统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等,以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公开形式

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单位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sdwenchanghu.gov.cn/gongkai/

本单位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申请表后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 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也可以在文昌湖区管委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2. 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 申请处理

1)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收费标准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文昌湖区财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萌水镇防汛1

邮政编码:255318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030067

传真:0533-6030067

电子邮箱:wenchanghuquczj@zb.shandong.cn

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文昌湖区财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萌水镇防汛1

邮政编码:255318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030067

传真:0533-6030067

电子邮箱:wenchanghuquczj@zb.shandong.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单位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33-6030067传真0533-6030067,电子邮箱:wenchanghuquczj@zb.shandong.cn办公地址:萌水镇防汛1号,邮政编码:255318,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单位、监察单位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文昌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文昌湖区财政局政府信息更正申请表.doc

      文昌湖区财政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文昌湖区财政局处理政府信息更正申请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