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文机关
文昌湖区财政局
发文字号
淄文昌财〔2024〕10号
索引号
11370300587191319E/2024-5476473
成文日期
2024-03-01
发文日期
2024-03-07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区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采购人落实政府绿色采购主体责任,现将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淄财采〔2024〕4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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