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财政局

各镇、区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保障采购人的主体地位,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履约验收作用,推动实现优质优价采购,现将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20222)转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22214

 

淄文昌财〔2022〕7号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doc

淄文昌财〔2022〕7号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pdf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