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发文机关
文昌湖区财政局
发文字号
淄文昌财〔2021〕47号
索引号
11370300587191319E/2021-5203190
成文日期
2021-12-08
发文日期
2021-12-08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各镇、区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结合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承诺+信用管理”的精神,现将淄博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淄财采﹝2021﹞26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21年 12 月 08日
淄文昌财〔2021〕47号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
淄文昌财〔2021〕47号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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