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办公室
标题: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370300587186966Q/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03 发布机构: 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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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编制。需要获得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网站(www.sdwenchanghu.gov.cn)查阅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机关的业务工作。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机关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
   (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开信息。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为 http://www.sdwenchanghu.gov.cn。

 本机关还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申请接收渠道

 1. 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文昌湖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地址: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萌水镇防汛路1号。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33—6030030。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信函方式向本机关寄送《申请表》。来信请寄: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萌水镇防汛路1号,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318
    3.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sdwenchanghu.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从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sdwenchanghu.gov.cn))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实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及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工作部门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周村区萌水镇防汛路1号 
   邮政编码:255318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6030030
   传    真:6030012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机关: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萌水镇防汛路1号,邮编:255318,电话:60300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淄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0533—3183622,传真:0533—3183622,邮箱:zwgkb@zb.shandong.cn,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邮编:2550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电话:0533—2306018,邮编:255003,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或提起行政诉讼(周村区人民法院,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5号,电话:0533—6165607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

 

    附件:1.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