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湖区税费协同共治领导小组的通知发文机关
文昌湖区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文昌管办字〔2023〕9号
索引号
11370300587186966Q/2023-5339249
成文日期
2023-03-14
发文日期
2023-03-14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有效性
有效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成立文昌湖区税费协同共治
领导小组的通知
淄文昌管办字〔2023〕9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有关部门、单位,市萌山水库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税费协同共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23〕6号),建立健全文昌湖区税费保障工作长效机制,提高税费征管质效,经研究,成立文昌湖区税费协同共治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税费共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决策,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推动税费数据共享、税费协助;调度督导涉税单位落实工作任务,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完成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赵争光 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吕 莉 区财政局局长
张 柯 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王 冲 萌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梁 雁 商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殷 乐 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郑作伟 区审计物价局局长
朱立建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于宗林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陈光湘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王 洋 区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
孟祥玉 区维稳信访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孔 健 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赵清华 区财政局副局长
于兴华 区地方事业局副局长
袁东晖 区安监环保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 珂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专员
韦力文 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孙 晨 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姜恒泉 市萌山水库管理中心计财科负责人
房泽民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宋守淮 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主任
庄 超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党组成员、文昌湖所所长
耿 霞 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宏健 区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吕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作为区管委会长期设置的议事协调机构。
(二)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充分认识税费协同共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严格按照对口市级部门在全市税费协同共治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密切工作联系,主动沟通对接,结合本部门(单位)职责,认真研究,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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