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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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587186966Q/2021-518114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8-19 | 发布机构: | 文昌湖区办公室 |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责任科室(单位) |
事项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执法检查人员 |
抽查内容 |
抽查对象选取方式 |
抽查频次 |
抽查方式 |
抽查情况及查处 结果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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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抽查部门 |
联合抽查部门 |
执法人员范围 |
随机选派方式 |
全面 检查 |
随机 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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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对公共机构节能的行政检查 |
1.《公共机构节能条例》(2008年7月国务院令第531号)第三十五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检查。” 2.《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2009年4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检查。” |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无 |
全区各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 |
人员名录库自动选取 |
1.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人均综合能耗量、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量、人均用水量等指标完成情况。 2.节能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规划计划、制度标准制定落实,节能宣传培训工作的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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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自动选取 |
在每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期的第一年,对全区各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上一个五年规划期的节能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
其他年度检查对象的抽取比例为每年抽取2-3个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近三年内检查过的公共机构,在抽取时可排除。对全区各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时可抽查1-2个集中办公区域。 |
在每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期的第一年,检查对象为普查,只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其他年度,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采取“双随机”方式抽取。 |
区管委会门户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