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 第五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淄文昌管发〔2022〕14号
索引号
11370300569044075u/2022-5254341
成文日期
2022-07-20
发文日期
2022-07-2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有效性
有效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成立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第五次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的通知
淄文昌管发〔2022〕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要求,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管委会决定成立文昌湖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区维稳信访工作办公室、区工委宣传部、区经济发展局、区财政局、区地方事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税务局等部门,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涉及普查宣传动员和文化产业方面的事项,由区工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有关服务业方面的事项,由区经济发展局负责和协调;涉及表彰和机关、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工委组织人事部负责和协调;涉及地理信息资料共享和技术支撑方面的事项,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区税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和基层自治组织名录以及相关地名地址信息方面的事项,由区地方事业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数据管理和信息共享事项,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利用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服务经济普查工作的事项,由区维稳信访工作办公室协调。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掌握普查对象有关普查资料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的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附件: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第五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淄博文昌湖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第五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赵争光 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李军卫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唐 帅 区工委宣传部部长
朱 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 冲 萌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梁 雁 商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于宗林 区人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彩鹃 区维稳信访工作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赵清华 区财政局副局长
于兴华 区地方事业局副局长
陈光湘 区行政审批局服务副局长
闫 雷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光 伟 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 皓 萌水镇党委副书记
于海波 商家镇副镇长
孟 娟 萌水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聂新燕 萌水镇妇联副主席
王广浩 商家镇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发展局,负责五经普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选聘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基础数据普查,李军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区管委会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即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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