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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宣贯工作

发布日期:2025-12-23 10:35:11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督促各销售单位规范经营,近期,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开展新一轮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宣贯工作。执法人员上门宣传新国标要求,张贴宣传海报,要求销售单位严格遵守《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自12月1日起,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必须符合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全面停售。


据了解,新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已于2025年9月1日实施,替代旧版标准,重点调整防火阻燃、防篡改、整车质量等要求,并设置生产及销售过渡期。2025年12月1日起,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国标,旧国标车辆全面停售。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宣贯和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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