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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综合类(定向)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08 15:49:55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2023年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综合类(定向)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考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先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务于8月10日(星期四)早7:0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一楼121室集合,经审核无误后前往指定体检医院体检。体检费用(450元/人)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3)并执行。

2、体检人员自行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2),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在体检报到时交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5、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6、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需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且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1:2023年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综合类(定向)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docx
    附件3:体检须知.doc
 

咨询电话: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3-6030168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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