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0415043)销号情况公示 | |||
| |||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环境生态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定》通知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0415043)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映问题 文昌湖区杨萌路与兴萌路路口,大车通行较多,夜间23点至凌晨4点之间鸣笛噪音扰民严重。 二、整改目标 避免大货车鸣笛噪音扰民。 三、整改措施 文昌湖交警大队联合区相关部门采取定点与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巡逻管控力度和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并在路口两侧安装禁止鸣笛标志4面、进入城镇减速慢行标志2面、限速标志3面。区城乡建设局在S102庆淄路路口西100米建设一处非现场不停车称重系统。同时,多角度增加宣传力度和频次,倡导文明行车,营造宣传氛围,努力保障周边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四、整改完成情况 已整改完成。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文昌湖大队 2022年12月1日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