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列入异常名录公告20190711(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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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度未年报企业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公告 (淄文昌)市监信监字[2019]1号 淄博宏昌耐火材料厂等38家企业(名单附后) : 经查,你单位因未按规定报送2018年年度报告并公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如不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周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周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文昌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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