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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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事项 “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省委、市委推进“一次办好”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区党工委办公室、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打造“三最”城市升级版实施方案》(淄文昌办发〔2018〕49号)文件要求,区“三最”办组织13个区直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审核,共确定区级“一次办好”事项476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411项,公共服务事项65项),形成了《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实现了区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全覆盖。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公布工作 8月15日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将本部门(单位)“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在各自办公区域公示栏张贴公布;区“三最”办负责将《清单》在文昌湖区官方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切实落实“一次办好”有关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淄文昌办发〔2018〕49号文件要求,细化分解任务,把握好时间节点,持续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切实将“一次办好”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把“一次办好”改革作为打造“三最”城市升级版的突破口,高标定位、高压倒逼,强力推进、狠抓落实,切实为打造“三最”城市、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三、建立对《清单》的动态管理机制 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任务调整情况,及时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将调整情况报区编办备案,确保我区《清单》保持统一规范、利企便民。
附件1:文昌湖区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附件2:文昌湖区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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