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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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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乡镇卫生院危废处置不合法,私自焚烧;沂源县对田庄水库监管不到位,违法新上房地产项目及游乐园项目,并有多家饭店,铁路桥下有一混凝土厂,污染水源;沂源县康路1号内有一印刷厂,废气直排,噪声扰民,多次反映均未解决;沂源县没有建成雨污分流,导致水道附近气味刺鼻;沂源县鲁山路有一加油站,靠近学校及居民区,汽油味及汽车尾气严重影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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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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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大气、水、噪声、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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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淄博市88家乡镇卫生院中,60家集中处置、28家焚烧处置。其中28家焚烧处置的乡镇卫生院分别是淄川区15家,周村区4家,高青县7家,文昌湖区2家。28家乡镇卫生院均依据2003年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进行了焚烧处理。
2.群众反映的问题为沂源县天湖旅游度假村建设项目。项目手续齐全,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三座高层建筑与当时的环评报告批建不符,沂源县环保局已对其处罚,责令其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目前正在整改中。天湖坝下游乐园项目,手续齐全,位于大坝下游,不存在对水源污染的问题。经实地测量,坝下游乐园项目离下游坡脚150米,侵占管理范围50米,天湖旅游开发公司工程建设方案未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现水上游乐项目全面停止。田庄水库大坝周边3家饭店,其中1家手续不全,但都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产生的泔水回收外运,生活垃圾由环卫收集外运,生活污水无处理设施,排入旱厕处理。沂源万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手续齐全,该公司产生的废水沉淀后经污水回收系统收集重新用于生产,无污水排入田庄水库。
3.2017年6月,沂源县宏达印务有限公司“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中实施停产整治。针对印刷工序产生的异味问题,采用UV光解净化设备处理,并完善了环保审批手续。8月30日该企业委托济南朗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生产过程中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进行了检测,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该企业临时启动设备,经对厂界外噪声检测,结果超标。2015年11月有群众曾在网站投诉过该企业的燃煤取暖炉问题,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查处。除此,未接到其他关于该企业的投诉。
4.沂源县城区现有雨污合流管道32.3公里。在埠下路、绿苑小区东侧等处的雨污合流管道(沟渠),由于周边居民直排生活污水,倾倒垃圾,导致水道附近出现异味问题。
5.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淄博沂源第十一加油站,证照齐全。油气回收设备正常运转,经监测,其数据均在合格范围内,且在有限期内。另对工作场所油气环境进行了检测,判定检测结果符合规定的限制要求。因该加油站规定每周一、周六进行优惠促销活动,造成大量的车辆排长队来加油,致使加油频率过高;在等待加油过程中,车辆处于怠速状态,尾气集中排放程度较高,气味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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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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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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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成各区县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处置医疗废物行为发生。争取将28家乡镇卫生院全部转为集中处置。
2.对沂源县天湖旅游度假村建设项目和天湖坝下游乐园项目,一是责令全面停工。二是对坝下游乐园项目进行洪水影响评价,同时责令工程建设方案抓紧向水行政管理部门报批。三是天湖旅游开发公司要加快与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的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四是待所有手续审批完成后方可开工建设。对大坝周边饭店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一是责令全部停业整顿。二是责令饭店经营者采用化粪池(定期抽取)或OWT方式,建设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待完成验收后方可营业。三是加强营业后的监管,确保饭店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垃圾及时清运。四是对手续不全的蓝天饭店,责令其完善相关手续,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待验收完成后营业。加强对沂源万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的监管,进一步完善扬尘治理设施;进一步加大排污检查力度和频次,坚决杜绝漏排情况发生。
3.责成沂源县宏达印务有限公司对新上的UV光解净化设备引风机噪声进行治理或更换低噪声设备,未完成噪声治理前不得开工。督促该企业加快治理进度,治理后生产噪声仍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将对该企业实施关停。
4.加快实施雨污合流管道分流改造。沂源县住建局制定了《沂源县雨污合流管道分流改造实施方案》,并经报请市政府同意,计划从今年开始,利用4年时间,对城区现有雨污合流管道分批实施分流改造。责成沂源县住建局全面排查水道周边单位及居民点,封堵直排口,限期接入附近的市政污水管网。责成沂源县城管执法局对合流管道(沟渠)附近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杜绝污水直排点源。责成沂源县历山街道、南麻街道定期对辖区内排水沟渠进行垃圾清理和清淤,确保排水通畅。责成沂源县房管局和历山街道、南麻街道加快合流管道(沟渠)附近未进行分流改造的小区及村(居)居民点的雨污分流改造。
5.责成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淄博沂源第十一加油站立即停止各类优惠促销活动,消除因促销日出现的汽车排队拥挤、车辆尾气集中排放、噪声影响现象。加强对油气回收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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