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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换届】关于严厉打击影响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 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7-12-22 09:53:31 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共淄博市委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淄博市委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组织人事部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维稳信访办公室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地方事业局

淄博市公安局文昌湖分局

关于严厉打击影响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

 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保障广大村民依法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维护正常的选举秩序,真正体现民主选举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为选民创造一个良好宽松的选举环境,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纪委、中组部、民政部《关于认真解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贿选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所有选举人和被选举人要严格依照规定,依法、文明、有序参选,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尊重竞选对手,尊重选举结果。

二、严禁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实施以下行为

1直接或指使他人,通过赠送财物、请客、提供消费活动或许诺、给予其他利益等方式贿赂选举人、被选举人及选举工作人员。

2搞非组织活动或利用宗派关系、宗教势力、黑恶势力或霸痞分子,干扰、操纵选举。

3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碍他人行使选举权利。

4候选人作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违背上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或脱离实际的履职设想和承诺。

5以造谣、诬告、诽谤等手段侮辱、陷害他人,或编造、传播、散布干扰换届的言论和消息。

6以蓄意设陷,损毁、抢夺票箱或选票,殴打谩骂选举人或工作人员,以及煽动群众闹事、冲击会场等方式破坏选举正常秩序。

7煽动、串联、胁迫、雇佣、幕后操纵他人聚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

8使用虚假身份证明、冒充他人选举、搞虚假委托或临时委托、伪造篡改选票、虚报票数。

9瞒报漏报或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伪造债权债务和毁坏账册,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或实物。

10不按规定移交公章、办公场所、集体财物、党务村务财务档案等。

11、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静坐、张贴、散发材料及采取堵大门、大横幅、呼喊口号、非法聚集等方式,制造社会影响,扰乱有关单位办公秩序或其它公共场所秩序。

三、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实施以下行为

(一)违法调整、变更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二)违法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三)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

(四)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选举;

(五)参与或者怂恿村民委员会选举中违法违纪;

(六)对举报或者发现的违法行为拒绝或者无故拖延调查处理;

(七)其他违法行为。

四、对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破坏选举等违法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严厉打击,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党员干部有贿选、受贿或者其他破坏选举行为,构成违纪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电话

区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336030108

区组织人事部举报电话:053360300136030112

区信访维稳办公室举报电话:053360300266030056

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05332134361

区地方事业局举报电话:05336030091  6030059

 

 

中共淄博市委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淄博市委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组织人事部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维稳信访办公室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地方事业局

淄博市公安局文昌湖分局

                                                       O一七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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