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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社保卡的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14-02-21 14:34:49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金融社保卡的补充说明

    1、本社保卡领取后,原所用旧卡(包括原职工医保卡、城镇居民医保已被注销停用,旧卡内金额全部转移到新卡内,参保人员可到药店或者登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余额。

    人社网查询方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信息查询-个人账户查询-社保待遇享受情况-医疗待遇查询。

2、此次社保卡在原有社保功能的基础上加载了金融功能,实现了一卡双用,既有旧医保卡的功能,又可充当银行卡使用,故该卡有两个密码。其中,社保账户初始密码为123456,金融账户的初始密码,持卡人自行查阅银行密码信封或咨询所选银行。

社保账户密码可自行在POS机更改或前往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密码重置,金融账户密码的更改需前往所选银行办理。 

3、社保卡中社保功能与金融功能各自独立,社保账户的资金不能提现。

4、若社保卡不慎遗失,持卡人应当及时挂失。挂失分电话挂失和书面挂失两种形式,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形式。

拨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电话12333,办理社保功能的挂失手续,有效期7天,逾期自动恢复使用。拨打社保卡合作银行服务电话(农业银行:95599,中国银行:95566,建设银行:95533),办理金融业务功能的挂失手续。

社保卡中社保功能的密码解锁,由人社系统服务网点受理;社保卡中金融业务功能的密码解锁,由银行服务网点受理。

社保卡补换申领、书面挂失及注销等业务需前往所选合作银行办理。

5、社保卡的初次申领。单位职工初次申领社保卡需前往区社保中心办理;个体工商户参保人员,请到参保登记的街道(乡镇)办理社保卡;城镇居民的社保卡申领不在社保机构的业务范围,可就近选择一家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办理。

目前我区社保卡的日常业务已正常开展,如有不明事项可咨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服务电话:6030090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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