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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义弘科技化工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4-12-01 10:56:10 浏览次数: 字体:[ ]

 

淄博义弘科技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硼酸技改项目

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淄博义弘科技化工有限公司是国内生产硼酸、硝酸钠(副产品)的专业厂家,产品销往国内20多个省、市,公司经济效益良好。

淄博义弘科技化工有限公司于200912月份建设有一条年产2万吨硼酸、副产1.4万吨硝酸钠生产线,其环评于200911月份由淄博市环保局审批通过(审批文号为淄环补[2009]20号),于20101021日由淄博市环保局验收通过(验收意见编号为淄环验[2010]49号)。为了进一步缩短生产周期,提高产品质量,企业对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原生产线于20143月份停产),拟在原生产线北侧新建两条年产2万吨硼酸、副产1.44万吨硝酸钠生产线,技术改造完成后,硼酸年产量将达到4万吨,副产硝酸钠将达到2.88万吨。技改项目共分两期进行,其中一期一条生产线已于20143月份开始建设,于201410月份投产运营,二期另一条生产线正在规划建设中。为了满足厂区消防要求,拟对原有生产线装置拆除。

现生产线蒸汽由现厂区内一台6t/h蒸汽燃煤锅炉提供,技改完成后,现有锅炉已不能满足项目生产蒸汽需求,故厂区内将新上一台22t/h蒸汽燃煤锅炉,现有锅炉将拆除。新上锅炉产生的蒸汽,除满足自身生产及企业预留发展需求外,剩余蒸汽将供给周边企业使用。

二、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淄博义弘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启胜  13853381525

联系地址:淄博市文昌湖区萌水镇萌四工业园

(二)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祥宇  0533-2722506    邮箱地址:lixy20072484@126.com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齐商银行二楼

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有以下几部分组成。

硼酸生产过程:化料反应过程经过冷凝处理后的废气G1,主要为水蒸气及硝酸分解后的二氧化氮、氧气等;真空冷却过程中,经过“两级冷凝器+正空喷射泵水吸收”处理后的不凝气G2,主要为水蒸气及硝酸分解后的二氧化氮、氧气等;降温结晶过程中,经过一级冷凝器处理后的不凝气G3,主要为水蒸气及硝酸分解后的二氧化氮、氧气等;干燥过程中,经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的粉尘废气G4,主要为水蒸气、粉尘颗粒物及二氧化氮、氧气等

硝酸钠生产过程:三效蒸发器蒸发母液过程中,经过 “两级冷凝器+正空喷射泵水吸收”处理后的不凝气G5,主要为水蒸气及硝酸分解后的二氧化氮、氧气等;降温结晶过程,经过 “两级冷凝器+正空喷射泵水吸收”处理后的不凝气G6,主要为水蒸气。

锅炉燃烧废气G7:本项目技改完成后,拟将现有厂区内6t/h燃煤锅炉替换为22t/h燃煤锅炉(链条炉)。锅炉燃煤过程中会产生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烟尘等,经过除尘、脱硫、脱硝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此外,还包括原料、产品存储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G8、煤场产生的无组织粉尘G9、硝酸储罐储存过程中产生的大小呼吸硝酸废气G9等。

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水全部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消耗,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内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循环水池排污水及初期雨水。循环水池排污水全部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初期雨水收集入初期雨水池(与事故水池共用)内。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内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3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原料及产品废包装袋S1、锅炉燃烧产生的煤渣S2、烟灰S3、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泥S4、职工生活垃圾S5废包装袋S1交由具有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煤渣S2、烟灰S3外售砖厂;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及职工生活办公产生的垃圾,均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均有明确去处,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主要为凉水塔、离心机、各种泵类等,噪声级一般在75100dBA)左右。经采取一定降噪措施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此外,厂区内还设置有事故水池,防止事故废水排放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四、环评结论

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216日第21号令公布修改)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35号)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国家和淄博市允许建设的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属化工类,项目位于淄博市文昌湖区萌水镇萌四工业园内,根据萌水镇土地利用规划,用地类型类工业用地,根据淄博市规划局周村分局对本项目的情况说明,项目选址符合萌水镇总体规划要求;选址符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声环境、水环境的影响较轻微;在各项环保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后,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要求,项目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工程风险能够有效控制。项目在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条件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 任何与本项目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本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与本项目又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本项目环保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与本项目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可寄信或打电话等方式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联系。

 

淄博义弘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201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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